近日,山东爆发的“疫苗事件”已经占领了各大网络头条,也让无数人为之气愤。因为疫苗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例如:被狗咬,要打疫苗;新生儿出生,要打疫苗。这都是人命关天的事,且不能等。
此次事件到底有哪些疫苗被查封?
疫苗:①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ro细胞)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③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④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⑤腮腺炎减毒活疫苗⑥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⑦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⑧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⑨ACYW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⑩水痘减毒(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免疫球蛋白:①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②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治疗用药:①细菌溶解物
疫苗还能不能打?
首先,此次爆出的疫苗均为第二类疫苗。就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而不是儿童必须接种的疫苗,所以对于儿童的正常接种该打还是要打。
其次,应该根据患者个人情况综合评估。譬如对于被动物咬伤的患者,如果可能危及生命,还是应该给予人用狂犬病疫苗及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而一些仅对疾病防患于未然的疫苗,譬如腮腺炎减毒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等等,可暂时先不急于注射。
最后,疫苗是由细胞培育而出。此次爆出的问题疫苗有些是针对某种特定细胞培育出的疫苗,如果必须要打,也可以考虑选择其他细胞培育的疫苗作为替代。
被查封的疫苗是不是都是有毒疫苗?
答案:不是!
根据济南警方的介绍,这些疫苗都出自正规疫苗生产厂家,但由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疫苗属于临期疫苗,所以在流通过程中会出现过期、变质的风险。失去了冷链的疫苗最致命的问题就是:失效!这样疫苗中的抗原成分失活,接种之后也无法激活免疫反应。也就是说,仅仅是被扎了一针并注入了一点凉白开。
此类事件频发,究竟谁该负责?
恶性事件的不断发生,难免让人质疑:此类事件频发背后牵动的问责制究竟该指向哪个部门?疫苗的流通、接种、监管具体是如何操作和执行的?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管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疾控中心有警告的权力,但执行还是靠卫生主管部门。罚款力度太小,罚金应该用不了卖几箱疫苗就能挣回来吧?
面对恶性案件,人们似乎已经非常了解他们的发展规律。先曝光,再拷问,最后是对相关部门的层层追责。那么发生这种事件的源头是什么?是什么让一些人选择“谋财害命”?是环境?是良知?是欲望?我们不得而知.....
即使事件被曝光,我们还是要继续生活下去,刚打疫苗的人还是需要疫苗的保护。所以,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亲自确认接种疫苗的安全性,可以拨打全国公共卫生公益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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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疫苗”有多可怕?
部分内容引自: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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