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肝炎易致肝硬化肝癌,有新药研究信息分

文章来源:乙型病毒性肝炎   发布时间:2020-10-10 15:22:27   点击数:
  

药明康德/报道

图片来源:RF

药物研究

研究药物:ABT-/ABT-,是艾伯维(AbbVie)旗下在研的泛基因表型丙肝(HCV)组合疗法,由HCVNS3/4A蛋白酶抑制剂ABT-+HCVNS5A抑制剂ABT-组合而成,可针对所有基因型1-6型丙型肝炎感染。

研究适应症:慢性丙型肝炎。

首次公示:-06-19

研究标题:初治和经治的基因1~6型HCV合并或未合并HIV感染、代偿性肝硬化亚洲成年受试者中评价ABT-/ABT-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性研究。

研究目的: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价初治和经治的基因型1~6型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合并或未合并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伴代偿性肝硬化亚洲成年受试者接受ABT-/ABT-合并给药方案治疗12周或16周后的有效性(SVR12,[研究药物末次实际给药后12周HCVRNA定量下限{LLOQ}])和安全性。

研究范围:本研究为国际多中心试验,本次招募计划,面向全球患者,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医院)参与,目标入组人数:总体人,中国人。临床参加机构(医院),参见文末列表。

主要入选标准:

1.筛选时年满18周岁的慢性HCV感染患者,实验室检查HCV基因型为1、2、3、4、5或6型;

2.筛选时体重指数(BMI)为≥18.0kg/m2;

3.筛选前至少6个月,HCVAb或HCVRNA为阳性;或,肝活检结果与慢性HCV感染的表现一致;

4.筛选时HCV抗体(Ab)为阳性且血浆HCVRNA病毒载量≥IU/mL;

5.未曾接受过任何HCV治疗,或者含干扰素抗病毒方案失败(筛选前≥8周时已完成);

6.筛选时为代偿性肝硬化;

(详见下文列表,最终入选标准由医生评估)

本次临床招募和实施方案,已经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注册号:CTR0275)。按照方案规定,入选患者将接受:

ABT-/ABT-(研究组)

考虑参与或有兴趣了解有关研究信息,请访问文末声明网址链接,获得更多详情。符合所有合格性条件(包括入选和排除标准)的患者,在参与临床研究过程中,将可获得免费的研究相关检查和治疗。咨询方式,参见文末的研究人员和医疗机构(医院),了解实时动态更新信息。

本次招募的入选标准包括:

1

筛选时年满18岁、且为亚洲血统的男性或女性。

2

如果是女性,受试者必须为(参见方案第5.2.4节中的定义)绝经后妇女或永久手术绝育的妇女,对于育龄期妇女(WOCOP),必须从研究第1天(或更早)开始持续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用药后至少30天,使用方案规定的至少一种避孕方法。

3

育龄期妇女筛选时的血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在研究第1天的尿妊娠检查结果也必须为阴性。在筛选时,非育龄期妇女(绝经后或永久手术绝育,见方案中的定义)无需进行妊娠检查。

4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HCVGT1、2、3、4、5或6感染.

5

在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的HCV抗体(Ab)为阳性且血浆HCVRNA病毒载量≥IU/mL。

6

慢性HCV感染的定义为以下情况之一:1)筛选前至少6个月,HCVAb或HCVRNA为阳性;或2)肝活检结果与慢性HCV感染的表现一致;

7

受试者必须为HCV初治(即,受试者未曾接受过任何批准的或试验用HCV治疗)或经治(即,受试者既往接受过IFN[α,β或pegIFN]合用或未合用RBV或索非布韦合用RBV合用或未合用IFN治疗且治疗失败)。既往HCV治疗必须在筛选前≥8周时完成。

8

筛选时的身体质量指数(BMI)为≥18.0kg/m^2。用测量单位为千克(kg)的体重除以测量单位为米(m)的身高的平方值即可得出BMI。

9

筛选时为代偿性肝硬化,即Child-Pugh评分≤6并且目前或既往无临床证据证明为Child-PughB或C级或具有肝脏失代偿的临床病史,包括在体格检查时发现腹水、出血性静脉曲张、为治疗腹水而使用利尿剂,或肝性脑病。

10

受试者在过去任何时间或在筛选时必须有文件资料证明存在肝硬化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肝活检组织学诊断为肝硬化,例如METAVIR、Batts-Ludwig、Knodell、IASL、Scheuer或Laennec纤维化评分3或Ishak纤维化评分4;或2)筛选时的FibroTest评分≥0.75且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小板比率指数(APRI)2;或具有不确定性FibroTest结果(0.48结果0.75)或FibroTest和APRI结果相互冲突(例如,FibroTest≥0.75,但APRI≤2)的受试者必须有合格的FibroScan或肝活检结果。3)FibroScan评分≥14.6kPa。FibroScan评分不确定的受试者(12.5≤评分14.6)必须有合格的的肝活检结果。

11

无肝细胞癌(HCC)(筛选时的血清甲胎蛋白[sAFP]ng/mL)且在筛选前12周内或筛选时,超声、计算机断层(CT)扫描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查显示HCC为阴性。超声检查结果为疑似HCC,但随后的肝脏CT或MRI检查显示HCC为阴性的受试者可参加本研究。

12

在开始筛选或进行任何研究程序前,必须自愿签署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13

受试者必须能够理解和遵照研究访视计划及所有其他方案要求。

14

筛选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的结果为阳性。

15

未接受任何抗病毒疗法(ART)(并且无计划在参加研究期间开始ART治疗);或在筛选前接受至少8周稳定的合格HIV-1ART方案治疗(允许接受的方案将以艾伯维公司批准为准)。

16

未接受过ART的受试者筛选时CD4+计数≥个细胞/mm3(或CD4+%≥29%)。

17

接受稳定ART的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筛选时,CD4+计数≥个细胞/mm3(或CD4+%≥14%),且2)筛选时和在筛选前12个月内至少有一次,通过获批的血浆HIV-1RNA定量测定法(包括但不限于RocheCOBASAmpliprep/COBASTaqmanHIV-1试验,v2.0)测定的血浆HIV-1RNA低于LLOQ。

排除标准包括:

1

妊娠期、哺乳期或正考虑在研究期间或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约30天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2

近期(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研究者认为妨碍依从研究方案的药物滥用或酗酒史。

3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或HBsAg呈阴性时乙型肝炎病毒(HBV)DNALLOQ。

4

筛选期间进行的HCV基因分型检查表明合并感染了一种以上HCV基因型。

5

在首次给予任何研究药物前至少2周或10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需要使用并且无法安全地停用表1中列出的禁忌药物或补充剂。

6

除HCV感染或HCV/HIV合并感染外,研究者基于受试者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及12导联心电图(ECG)确定有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的临床显著性异常,包括但不限于:1)未得到控制的糖尿病,定义为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血红蛋白A1C)水平8.5%。2)过去5年中有活动性或疑似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3)与现有的HCV感染无关的未得到控制的心脏、呼吸、胃肠道、血液、神经、精神,或其他疾病或异常。

7

任何慢性HCV感染除外的其他导致肝病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血色素沉着症;2)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3)威尔逊氏病;4)自身免疫性肝炎;5)酒精性肝病;6)肝活检时发现的脂肪性肝炎被认为是导致肝病的主要原因,而不是HCV感染合并/附带的。

8

筛选时,实验室分析显示下列任何异常实验室结果:1)ALT10×正常值上限(ULN);2)AST10×ULN;3)根据针对中国人群改良的MDRD方法(C-MDRD),按以下公式计算的针对中国人群调整后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50mL/min/1.73m2:eGFR=×(血清肌酐)–1.×(年龄)–0.×(如果是女性,则为0.79);4)总胆红素3.0ULN;5)白蛋白2.8g/dL;6)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3,已知患有血友病或正在接受会影响INR的稳定抗凝剂方案治疗的受试者除外;7)女性血红蛋白11g/dL;男性血红蛋白12g/dL;8)血小板60,个细胞/mm3;9)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细胞/μL

9

实体器官移植史。

10

在相应药物的10个半衰期(如果已知)内或在研究药物用药前至少6周(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研究药物。

11

必须长期使用系统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强的松当量10mg/日,连续使用2周)、硫唑嘌呤或单克隆抗体(例如,英夫利昔单抗)。

12

感染2型慢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2)。

13

研究者出于任何原因认为受试者不适合接受ABT-/ABT-

14

有对研究药物成分出现重度、危及生命的或其他严重过敏的病史。

15

根据地方法规,不能参加本项研究的受试者。

16

对于正在接受稳定ART治疗的受试者,服用未经艾伯维公司批准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17

在筛选前12个月内治疗AIDS相关机会性感染(OI)或在筛选前6个月内预防性治疗AIDS相关机会性感染。

18

在筛选前12个月内诊断出任何临床AIDS定义事件。

临床参加机构(医院)及主要研究者信息:

序号机构名称主要研究者国家省(州)城市1医院魏来中国北京北京2医院侯金林中国广东广州3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王介非中国上海上海4上海交通大医院谢青中国上海上海5医院唐红中国四川成都6重庆医院胡鹏中国重庆重庆7医院林明华中国福建福州8医院张文宏中国上海上海9中医院汪茂荣中国江苏南京10南京医院李军中国江苏南京11医院赵伟中国江苏南京12医院高志良中国广东广州13医院关玉娟中国广东广州14医院王贵强中国北京北京15医院谢雯中国北京北京16医院贾继东中国北京北京17医院潘煜中国吉林长春18医院张明香中国辽宁沈阳19中国医院(医院)窦晓光中国辽宁沈阳20医院陈仁中国广东广州21第四医院贾战生中国陕西西安22西安医院赵英仁中国陕西西安23医院尚佳中国河南郑州24新疆医院张跃新中国新疆乌鲁木齐25首都医科医院郑素军中国北京北京26InjeUniversityBusanPaikHospitalYoung-JaeLee韩国BusanBusan27PusanNationalUniversityYangsanHospitalMongCho韩国BusanBusan28AsanMedicalCenterYoung-SukLim韩国SeoulSeoul29YonseiUniversityCollegeofMedicine,SeveranceHospitalKwang-HyubHan韩国SeoulSeoul30SeoulSt.MaryHospital,TheCatholicUniversityofKoreaSiHyunBae韩国SeoulSeoul31SeoulNationalUniversityHospitalYoonJunKim韩国SeoulSeoul32SamsungMedicalCenterSeungWoonPaik韩国SeoulSeoul33SeoulNationalUniversityBundangHospitalSook-HyangJeong韩国BundangBundang34PusanNationalUniversityHospitalJeongHeo韩国BusanBusan35GuroHospital,KoreaUniversityCollegeofMedicineJiHoonKim韩国SeoulSeoul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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