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肝炎日当天,有医生提到,“医院接受乙肝患者会造成恐慌情绪,应和普通病种分开接诊、发药。”一石激起千层浪,乙肝患者是否需要分诊室治疗?首都医科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表示,这种观点没有科学依据、而且容易误导公众,因为乙肝的传播途径只有血液传播。
首都医科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 贾继东说:“血液途径具体而言分三种,一是输未经严格筛查的血液、血液制品、接受消毒不严格的有创操作包括注射、牙科诊疗等;二是性传播,通过性器官粘膜的破损引起;还有母婴传播,就是胎儿在出生过程中被母亲血液传染。三个大途径归根到底都是血液途径。一般人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接触,包括同住一室、共用办公室、共用办公用品、共同进餐、礼节性拥抱和接吻,都没事。” 目前,在我国乙肝患者就诊方式多种多样,医院肝病科可以接诊,医院的传染病科、肝病科等科室也都可以接诊。医院的诊室,则是根据患者病情的不同阶段。贾继东表示:在严格执行医疗消毒和操作规范的前提下,医务人员应无区别地对待任何患者。当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在医院中,对任何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皮肤粘膜创口,均应该当成有潜在传染性的可能、并进行严格消毒处理,但这不是专门针对乙肝或任何某一种病人的。 贾继东表示:“根据疾病的不同阶段,哪个科都可能去,正常就诊不需要存在特殊。如果连取药、报销都和普通患者不一样,那是更大的歧视,也是很荒唐的,根本没有必要。另外,乙肝病人来看肝病可以到有关专科就诊,再者他们也可以得糖尿病、高血压等任何疾病,假如设置一套全给乙肝看病的其他科室,那么最后只能把人群分为两类,一类是医院,另一类专去乙肝阴性的,首先是实际上做不到,也不能这么做,因为既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是不可接受的歧视。” 对于“乙肝患者是否需要分门诊治疗”,记者在北京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公众。 公众:“我知道乙肝传播途径是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这些,听说一起吃饭都没事,那在一个诊室看个病一起拿个药的,应该不要紧吧,我无所谓。” 公众:“我想更重要的应该是他们个人的隐私,我不介意和他们一起看病,但是肝炎患者个人隐私需要保护,他们自身不愿意让人知道。” 公众:“现在没听说乙肝要分诊室啊,医院都有看各种肝病的,都是一起挂号看病拿药的,只要没有传染,无所谓的。” 作为乙肝患者,安徽合肥的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非常犹豫,他和记者说的第一句话是,“乙肝就怕歧视,而“分诊室”这种观点就是歧视的表现。” 李先生:“平时,我特怕别人知道我的病,我希望的最大保护就是周围人不要知道我得病的情况,此前为此找工作碰壁付出太多代价。医院看病,也要分特殊门诊的话,内心更有种被歧视的感觉。” 我们听出了李先生的担忧,也听出了他的欲言又止,为了保护他的隐私,我们对他的声音进行了技术处理。乙肝公益组织亿友公益发起人、同样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雷闯谈到,这也客观反映了大众对乙肝的认知程度亟需提高。 雷闯说:“一个医生,医院的医生有这样的观点,是无知的表现,而且会加重社会对于乙肝患者的歧视。不止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患者和我提到,即使在医疗卫生系统,也有的医生对乙肝知识的不了解,更何况普通公众。” 此前,有医生提出将乙肝患者分诊室治疗的依据在于,他认为乙肝在急性期是有传染性的。首都医科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表示,所谓乙肝病毒携带者、慢性乙肝患者、乙肝肝硬化甚至肝癌,都是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的不同阶段,而不论急性乙型肝炎、还是慢性乙型肝炎,其传播途径不会因此改变。实际上,急性乙肝患者血清中病毒含量比慢性乙肝患者还低,而且乙肝传染性高低和肝功能是否异常及是否有黄疸,均无直接关系。 贾继东说:“所谓乙肝的传染性高度是指的其血液的传染性高低,不是指传播途径的改变。不会说急性乙型肝炎时,变成消化道也传播了。血液中病毒含量高时其传播性觉强,此时如果伤口接触一点血液就能传播了;如果血液中病毒少,可能要接触大量血液才能传播。”转载自央广网
原标题为《乙肝病毒仅靠血液途径传播专家表示“分特别诊室治疗”涉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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