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师姐说自己处于肝硬化失代偿期,能否怀孕,听到此消息,心里很复杂,但是我觉得我仍然需要很客观的借用我国著名传染病专家窦晓光教授的一些讲座内容,对育龄期乙肝女性怀孕相关问题做相关科普。
应该如何处理抗病毒治疗和妊娠的关系?
窦晓光教授:总的来说,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育龄期女性,不论是发病还是不发病,都可以正常怀孕,对母亲和胎儿都是安全的。如果肝炎发作,我们就先进行抗病毒治疗,待肝功能稳定后就可以怀孕。当然,我们会把替比夫定和替诺福韦作为抗病毒治疗的首选药物。如果为病毒携带者,在妊娠晚期,即20~24周如果是高病毒量,口服抗病毒治疗药物可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再加上新生儿的免疫接种,99%以上都可以成功阻断。
对于乙肝女性的妊娠,过去担心两个事,一个是在怀孕过程中母亲发病,甚至病重了,比如发生肝衰竭了;二是担心乙肝病毒传给孩子。现在这两个可能性都是极低的,因为我们现有的药物(包括疫苗),对母子双方都是既安全又有效的。举个例子,妊娠合并急性脂肪肝,这个是病死率最高的,可以达到80%,但是不能说因为有妊娠合并急性脂肪肝的可能就不怀孕了吧?同样,担心怀孕后肝功失代偿了,就不怀孕了,也是不对的。目前情况下要把乙肝治愈还不可能,治好后再怀孕的可能性也就不存在;而停药后再怀孕,同样也存在反跳的可能。所以说,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育龄期女性是可以放心怀孕的。同时,怀孕越早,孕妇相对年轻,承担疾病的风险也就相应的越小,从这一点来说对孕妇也是有利的。
当然,完全放心怀孕也不是说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了,怀孕前最好找专科医生进行一个病情评估,怀孕过程中也应重视对病情的监测。
如果在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怀孕了应该怎么办?
窦晓光教书:这在临床经常遇到。首先得看用的哪种抗病毒药,如果用的是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替诺福韦,那没问题,可以继续妊娠。如果是注射的聚乙二醇干扰素,则建议毫不犹豫地终止妊娠,因为干扰素有致胎儿畸形的作用。
如果服用的是恩替卡韦、阿德福韦,我们就要评估是不是珍贵儿了,如果是珍贵儿则不建议中止妊娠,但后期要做评估。比如一个40岁的女性,结婚10年了,好不容易才怀孕,这个孩子怎么办?这类珍贵儿就建议不中止妊娠,到四五个月时,通过现有的技术从遗传背景上检查,也可以从影像学上检查,如果真有脑积水,脊柱裂,以及严重畸形,再做引产。如果检查没有问题,我们再考虑药物可能对胎儿肝、肾功能的影响。因为药物如恩替卡韦,它0.5mg的量本身就是非常小的,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的量又能有多少呢?会不会致畸形呢?退一万步来说,即使畸形了,因为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是非常高的,你能判断和这个药物有关吗?但是这个研究我们不可能去做,我们不能拿孕妇验证这个药是不是对胎儿有损害。
相反,如果是20几岁初次怀孕的女性,而且又非常非常担心胎儿畸形,那就中止妊娠。然后在打算再次怀孕前用上一个安全的药物,比如替比夫定、替诺福韦,然后再怀孕,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
所以说,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怀孕是否中止妊娠这个问题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由于临床实际的复杂性,此文章并不能代替临床诊疗,仅提供科普,下期详细说乙肝肝硬化失代偿与怀孕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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