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了乙肝病毒之后,该如何监测病毒变化呢?
根据病情的不同,监测方法也不同。
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般情况下患者肝内无炎症活动或仅有轻微炎症,且此期患者抗病毒治疗效果欠佳,一般不推荐抗病毒治疗,但对于年龄超过35岁、有原发性肝癌家族史的高病毒载量患者需要考虑抗病毒治疗。必须注意相当一部分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成年后随着免疫功能的增强而出现肝脏炎症活动,转氨酶升高。因此,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应每3~6个月进行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甲胎蛋白、腹部超声和无创肝纤维化等检查,必要时行肝组织活检,若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应及时启动治疗。
非活动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也不推荐抗病毒治疗,但此类患者有发展成乙肝E抗原阴慢性乙肝肝炎的可能,且长期随访仍有发生原发性肝癌的风险,因此建议每6个月进行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甲胎蛋白、腹部超声和无创肝纤维化等检查。若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也应及时启动治疗。
已经开始治疗的病友在复诊的过程中积极配合医生,按时复诊随访,监测抗病毒治疗的疗效、用药依从性,以及耐药和副作用。
治疗结束后对已经停药的病友进行密切随访的目的在于能够评估抗病毒治疗的长期疗效,监测疾病的进展以及HCC的发生。因此,不论患者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是否获得应答,在停药后3个月内应每月检测1次肝功能,乙肝五项及乙肝病毒DNA;之后每3个月检测1次肝功能,乙肝五项及乙肝病毒DNA,至少随访1年时间,以便及时发现肝炎复发及肝脏功能恶化。此后,对于持续谷丙转氨酶正常且乙肝病毒DNA低于检测下限者,建议至少每年进行1次乙肝病毒DNA、肝功能、甲胎蛋白和超声影像检查。对于谷丙转氨酶正常但乙肝病毒DNA阳性者,建议每6个月检测1次乙肝病毒DNA和谷丙转氨酶,甲胎蛋白和超声影像检查。
对于肝硬化患者,应每3个月检测甲胎蛋白和腹部超声显像,必要时做CT或磁共振以早期发现肝癌。对肝硬化患者还应每l~2年进行胃镜检查,以观察有无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及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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